光陰,可是個好東西,把一個人,泡在光陰的水裏,便染了塵,染了霜,有了風骨。泛著微微的黃,有著光陰的味道,染了光陰的顏色,風韻十足,讓人心生萬象。我喜歡舊,總覺得舊就是好,能想起過往。想到曾經,那景,那人,那物,總是在心頭泛起陣陣漣漪,撩撥心弦,餘韻悠長。

  我喜歡上海,喜歡外灘,喜歡那彌漫著30年代氣味的萬噸油輪,轟鳴使過,是那樣的動蕩,消魂。

  喜歡南京路,喜歡那古道的建築,曆經了百年的風雨,依然不改風情的本性,永遠喧囂著舊日裏奢靡與繁華,經典依舊,浪漫依然。

  最喜歡蠟像館,那裏有著舊上海的靡靡之音,生動,活靈活現,讓人沉醉,尤其那叮當的叫賣聲,像極了一口老井,深遠而幽寂,讓人餘韻悠然。如果再有部留聲機,放張老唱片,那將是近乎於完美,身陷其中,便不虛此行。

  人,我亦喜歡舊,總覺得時間可以說明一切,時間裏面有著故事,有著光景,有著豐足的味道,讓人抿一口就餘音繞梁,三日不絕。

  喜歡三五知己,坐在一起,喝著啤酒,吃著排擋,一起聊著時光,聊著愛情,臉飛紅霞,便是心生美好。糾結也好,矛盾也罷,一同化解在迷醉的酒杯裏,氤氳著濃濃情誼。

  那是一群人,成長的見證人,印證著彼此,刻著年輪,風化著歲月,一同回味,五年,十年,直到淚眼婆娑,直到酩酊大醉,那樣的興奮,那樣的綿綿不絕。

  舊,跟過期不一樣,過期是變質的東西,需要扔的東西,而舊是需要珍藏的。永久留念。

  我有一張照片,是我7歲那年照的,放在錢夾裏,好多年,黑白的,有些皺,微微黃,沒事的時候,就拿起來看,雖然,已經回想不起當時的情境,但每每看著照片,看著那可愛的笑容,感覺是那樣的貼心,一種親情暖暖而來,那是被呵護的感覺,被疼愛的親情。美美的放回原處,繼續生活……

  人,是需要有件舊物始終帶在身上的。因為那是與自己有著同樣經曆的生靈,那是另一個自己。

  昨天翻出一件老公的T恤,白色的,三年了,有些發黃,總覺得不夠透亮,索性,買了一瓶漂水,放在洗衣機裏一頓浸泡,翻滾,取出來的時候,便有種別樣的感覺,仔細端詳,才發現,衣服上原本的藍色,已變成了暗色,不再藍,不在亮麗,沒有了低色的光鮮,只剩下一身素素的白,蒼白,沒有顏色的白,那樣可憐,那樣可惜,叫人心疼。

  沒有被漂洗的東西始終是好的,至少留有光陰的顏色,雖然有些灰,有些暗,被漂過之後則是那樣的蒼茫,就象一張翻版的照片,依然是那人,那景,但,再也找不到那時的味道。

  像一顆蒼老的心,無論光陰的水怎樣的浸泡,始終素色茫然,永遠也動不了聲色。那該是怎樣的一種決絕,永遠的麻木,想想就讓人生畏。

  黃就黃吧,花就花吧,永遠都不要漂洗,因為,至少還留著記憶,至少還有斑斑痕跡,至少還可以去珍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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